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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的补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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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违建房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是可以进行强拆的。

直辖市、县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

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办申请执照。

二、违建拆除赔偿问题

违章建筑,理应拆除不管过了多长时间,也不需要补偿。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直辖市、县(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

三、违建如何不被拆除?

不会被拆除的有: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5、该建筑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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