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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别人的能不能抵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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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朋友拿当事人的去报销违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称为税务。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重复或跳号。

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主要是用来报销的。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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