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报销。如果联还在,抵扣联丢了的话,可以抵扣,但需要将联复印一份,用联当做抵扣联使用,复印件做账使用。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在检查中需要核对存根联与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或者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