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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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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司发【2011】12号

资兴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1、指导思想。充分挖掘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资源优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资兴经济社会跨越发

展,保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着眼长远,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规则;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形成社会管理创新的强大合力;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重点突破,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建设。

3、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九个创新发展”的目标: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以服务资兴经济建设为引擎,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以实施“民生100工程”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六五”普法启动和“法治资兴”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大力推进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创新发展;以抓基层强基础为根本,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发展;以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实际工作始终,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

4、强化人民调解功能,维护基层稳定。一是完善大

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作为市司法局的二级机构,定编3人,与市“三调联动”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位一体”合署办公,以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导地位作用;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网络。在乡镇整合信访、综治、、司法、民政、土地、计生、农业、工业、城建等基层调解力量,建立健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下半年将对该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居民小区楼栋、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楼栋长、村民组长为纠纷信息员,及时提供矛盾信息,协助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各乡镇司法所要帮助其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企业内矛盾;积极推进医院、学校、市场、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三调联动(大调解)网络的覆盖面,把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各层面和角落。二是健全大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重大决策,总结汇报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调解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调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四是健全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立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信息

库,以今年乡村换届选举为契机,创建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调解员队伍。邀请、政协委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促进人民调解员提高法律水平;分层次分批次培训各级调解员,提高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经费保障,调动调解积极性。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落实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工作经费和表彰经费;督促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5、强化法律服务功能,确保服务效果。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建立法律服务质量监督、控制机制,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重点工作的专项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件的指导,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的常态化联动机制。以强化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强化防范功能,探索公证法律证明、纠纷预防和对民商事行为适度干预等职能作用的途径。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办法、新途径、新方式,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

正和办案效率提升。

6、强化普法教育功能,营造法治氛围。以“六五”普法启动和“法治资兴”为契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围绕资兴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开展送法下乡巡回讲课,发送移动用户法制短信和法制文艺表演送戏下乡活动。运用广播电视,开辟“以案说法”和“法律小常识”专题栏目,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监督、检查、考核体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的浓厚氛围。

7、完善无缝对接机制,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省刑释解教领导小组、省综治办、省厅、省司法厅《关于启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系统和建立刑事解教人员信息库的意见》,严格责任,完善机制,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将数据库专网延伸至乡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日常管理工作和安置帮教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刑释

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和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8、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要逐步建立好社区矫正专职执法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在当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一整套融监督、管理、教育、矫治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深化扶持青年刑释解教人员的自主创业工作,逐步探索社区矫正与后续帮教的衔接机制,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刑满后不失控、不重新违法犯罪。

三、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创先争优始终,最大限度地提升法律保障的社会知晓率

9、在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健全“两结合”管理。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建立法律服务执业动态评价体系。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向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10、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巩固、深化机关效能活动成果,以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目标,着力在规范执法服务行为上取得新进展,在拓展执法服务领域上迈出新步伐,在完善执法服务

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执法服务效率上呈现新气象,在服务创业的实践中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11、建立干警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继续深入开展“三官两员六进”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着眼群众观念,着眼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增加群众满意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到社情复杂的村(社区)每年不少于二次;干警下村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到社情复杂的村(社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将干警联系群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务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项部署和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1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由袁凤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社会管理创新”的开展。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研究、来谋划、来推进、来落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有效、有序地开展。

13、紧密联系实际,打造特色亮点。要把落实“社会

管理创新”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着眼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着力解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机制,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有影响的创新成果、特色亮点和精品项目。

14、加强分类指导,上下同步推进。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摸实情、查实况、问实效,加强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协调、情况通报和专项督查等机制,采取通报情况、定期交帐、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分析调度,总结推广典型,协调解决问题。

15、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导向。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网站、专栏简报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集中报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创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浓厚的氛围。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落实创新任务,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创新工作方案到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负责跟踪考核。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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