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汽车资讯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事实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事实

来源:vc汽车资讯网

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