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不发工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或法规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劳动者还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维权。
法律分析
实习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实习生权益:解决实习期间公司少发工资的问题
实习生在面对公司少发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了解工资发放和标准,核实是否存在误发或遗漏。如果是误发,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与负责人沟通解决。其次,可以寻求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核算工资。同时,建议与其他实习生进行交流,了解是否存在类似情况,以集体行动来维护权益。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劳动仲裁部门,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权途径。最重要的是,实习生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维护实习生权益需要勇气和耐心,但是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合法的途径,问题通常可以得到解决。
结语
实习生在面对公司少发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与公司沟通、寻求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以及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劳动仲裁部门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要求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实习生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并与其他实习生进行交流,以集体行动来维护权益。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合法的途径,问题通常可以得到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