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按固定平方米单价发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包括人工费、机械、工具费等)。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质保金
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付甲方质保金万元,工程完工时,甲方足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协调与总工程发包方及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关系处理。
2.督促乙方按时保质完工。
3.工程预付款的催收并发放给乙方。
4.工程竣工后,工程款的结算。
二、乙方职责:
1.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质量,按时完工。
2.负责与现场各施工人员、各班组的配合、沟通、协调。
3.负责施工人员的安排、材料计划、施工设备和工具配置。
第六条:本合同未提及部分(如违约责任、付款方式等),均按总发包方高阳会与李、邵签订的《水电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市东兴XX公司世纪外滩3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东兴XX公司中标承建的世纪外滩3楼工程给排水、电器安装、避雷分部分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该公项工程由甲方发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对承包方中的一些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承包范围:世纪外滩3楼设计图纸所设计的所有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避雷的安装施工,办公楼土建施工中的临时用水用电。
第二条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第三条承包价款:按世纪外滩3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第三条付款办法:
第五条: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精心施工,严格各工序的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该试验的要进行试验,该检测的要进行检测;建筑电器工程竣工后,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建筑给排水工程按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避雷扣消防工程必须经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合格。
若有质量不合格的生,乙方必须及时返工,其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自理。
若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自费修理,或因乙方违规施工造成使用中短路、烧坏电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施工安全: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重视安全生产,若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工期:
土建施工阶段,水电预埋、安装进度必须满足总体施工进度,若耽误工期,引响施工进度,按项目部制订的工期奖惩进行奖惩。
第材料供应有关事项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提前计划出各种材料的用量交甲方负责人,并配合甲方材料员采购,以避免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期。
后购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保留好产品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采购进场,更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有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随用随收,工完料净,若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材料丢失,由乙方赔偿。
2、要搞好食堂卫生和职工生活;若有乱倒饭菜、乱解大小便等不卫生行为,一次给予20元及其以上罚款。
3、若乙方人员在现场打架,一次给予100元及其以上罚款。
4、搞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搞好洞口预留、埋件预埋。
第十条:特约事项
1、甲方在土建、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派人跟随服务,若不跟随服务,甲方可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服务费。
2、乙方必须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人持计划生育有关证明进场,杜绝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若在各级领导检查中查出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任,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4、由乙方引起的甲方被批评,造成荣誉损失,根据轻重程度乙方赔甲方名誉损失费。在乙方支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失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达县亭子职业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项目工程钢筋工班组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特与乙方签订该施工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各种管线的预埋(包括给排水管的预埋、各消防水管的预埋、各线路管的预埋),各种管线的安装(包括给排水管安装、各消防水管安装、各线路管的安装),各种电灯、插座、配电箱、消火栓的安装,施工现场各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线安装。并自行提供工具和辅材。
三、承包单价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以建筑面积(以20xx《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量清单计价定额》计算规则计算的面积)为承包工程单位计价基础,按 元每平方米进行计价。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五、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的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方在乙方开工前进行某项作业技术交底的要求。
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甲方所进行的作业技术交底要求,则必须立即返工,直到达标为止。返工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返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耽误工期等,甲方根据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六、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主体结构每建完一层支付工程款的70%,其余工程款在主体结构以及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在签订本分包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其退还时间为主体结构第一层以下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安全责任及要求
1、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凡乙方在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伤、亡、病、残等大小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在5000元以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第三者责任),5000元以上部分由甲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
十、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有权停止工程的正常施工;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1.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完工,因其违约应支付与甲方的违约金每天为 元;
(2)如因乙方的施工工期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就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并立即撤出施工现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以及不符合图纸的要求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对不合格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换。如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对不合格部位进行及时修复或更换,甲方可以自行处理,发生费用从所扣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4)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将以经济手段处罚乙方,甲方可以将乙方剩余的工程款直接支付与在乙方队伍中施工作业的民工。
十一、其他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遵守本工程项目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建设单位的一切制度和纪律,若有违反,由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有效,产生同等法律效力。结清账务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4、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5、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期为 天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件一)。
二、开工前 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 工程验收
1、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兄弟活塞11号厂房工程承包人给乙方施工,为了尽快地把该厂房按期、按质、按量顺利的完成,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厂房钢结构、土建、防雷承包给乙方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元整。
二、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辞退并不给乙方办理任何结算手续。
三、付款方式:出基础付总价的10%,钢结构进场付35%,墙体地坪结束后付25%;验收合格后付35%,余款5%一年后付清。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图纸规范进行施工,把好质量关,并要为项目节约料、算好料、有意浪费材料的,按项目部处罚条例执行。
五、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及目标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2、杜绝伤亡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一切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望甲、乙双方相互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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