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姓名:年龄:
家庭地址:身份证号:
乙方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在某某医院治疗后,现已基本康复,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有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万元整。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先付人民币_____元,已付清,剩余_____元,一年内付清。
三、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和人身损害有关事宜向甲方要求其它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50%违约金。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补偿协议书
立协议单位:
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拆除房屋范围为
所有旧房拆完后乙方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二、经济结算:
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建设局、、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除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持房屋拆除许可证,方可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水电不断,排水不堵,周围环境设施完好,不得明显影响未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倾倒,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抛、撒、溢、漏、污染道路及城市环境。必须对拆除房屋工程环境、市容卫生负责。
五、乙方施工前必须制订安全作业规程和方案,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砌体围墙(城市主要路段高2.5米,一般路段高1.8米以上)。实施封闭作业、拆除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乙方应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负责。甲方负有检查拆房施工作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处理的责任,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必须在县建设局安监站指定银行存足5~10万元人民币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报拆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
七、乙方必须提供在保险部门交纳所有参加拆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证明,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另一份交备案单位.
甲方 :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补偿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屋座落于 路 号, 建于 年,房产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实行拆一还一就地安置的原则,拆迁房建筑面积即为补偿房建筑面积(封闭阳台面积按60%、地下室面积按50%折算建筑面积)。
第三条 拆迁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迁腾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交房日止)暂定为32个月,期间按拆迁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给予拆迁人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按季发放。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提前交房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第四条 拆迁安置房源为拆迁房原地点或其东面新房的七层以下的房屋。被拆迁人选房办法: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拆迁人选房次序以签订本协议书的先后为准。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内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拆除。
第六条 拆迁房屋腾空事宜的约定:
1、 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得回迁;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水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 拆迁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付清,与甲方无关。
3、 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前未履约搬迁,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房产证、土地证移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
第 乙方承诺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无任何纠纷,房屋权属清楚,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作出如下保证:
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的权属完全归本协议之乙方所有,无其他共有人;无转让、继承、分割、抵押;无其他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纠纷。如有任何纠纷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 安置房屋由甲方给予统一装修,以利于乙方入住。装修总费用(含税费)不超过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拆迁面积为准),装修项目如下:墙面、房顶刮乳胶漆;地面瓷砖;灯具;水龙头,灶台;塑钢玻璃门窗;入户为防盗门。如自己装修,甲方按以上标准给予现金补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安装接通(拆迁人原已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没有新增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其不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八五折优惠;超过10平方米不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__折优惠;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销售价格计算。该补差房款乙方应于选房时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免除乙方二年物业管理费,二年后乙方自行支付。
第十二条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现埸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内仍未到现埸收房的,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违约金,自愿承担房屋损毁风险,同时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甲方签章后,自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生效;乙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