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判定。若全款或父母出全款且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若首付出自一方或父母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1、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或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若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或父母支付了首付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