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属于信用卡诈骗,予以立案。严重的,可能涉及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三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