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包括出让和无偿划拨两种方式。对于划拨土地上的合法房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对于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后支付。因此,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
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但是,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补偿款应当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此可见,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
结语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批准后,将土地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对于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对于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补偿,但需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有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地方制定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