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的是具有所有权的,就可以买卖,如果只有使用权交易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不存在过户的说法,你先调查清楚A的这个安置房能否过户。如果是全权的,办理房产证没什么问题,只是时间,不能保证你明年一定拿到房产证,有可能后年或更久,但是产权是没什么问题的。如果是全权的,可以过户的,那么依目前的情况,签合同时最好在做一份公证委托书,就是A把这套房公证委托给你,你有全权处置的权利,这样房产证下来后你可以自己去办理过户。通过中介也可以,的确有些保障,就是加个见证方嘛。签合同时候要看A这套房有没有共有人,比方说丈夫妻子,如果有,要所有共有人都到场签字!
一、符合以下情况则可以买卖
1、如果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房子买卖没有。
2、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3、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二、根据相关法规及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