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占道经营属于部门管理范围,应该拨打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第十六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固定集贸市场
第十七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擅自摆摊设点
第二十条 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