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好库房,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二、财物人员的现金保管应按相关规定办事,不得有违规事件发生,注意防盗。
三、老人和职工均有义务保护好院内公共财物,发现可疑问题,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协同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领导有义务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职工及老人均应共同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内外点火。
五、老人房间内严禁使用自购电器,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六、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夜间查房,认真负责填写好查房登记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发生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向院长报告,院长向民政办科(室)报告,民政办科室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民政局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七、外来人员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强行进出敬老福利院。